消費者投保受騙怎么辦?提高自我財產防護意識很重要,選擇正規投保渠道,保護財產安全。
案例簡介:
宋女士在某網絡搜索引擎上查詢到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并提交了貸款申請,該小額貸款公司表示若想快速放貸需先投保一份A保險公司的保單,宋女士為了快速拿到貸款,以手機微信轉賬的方式將5000元轉到該小額貸款公司提供的銀行賬號上,用于購買指定保險,該小額貸款公司工作人員也以微信截圖的方式向宋女士發送了保單。
2020年5月,消費者宋女士致電A保險公司查詢自己投保的保單是否真實有效,A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根據宋女士提供的身份信息未查到任何投保記錄, A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明確告知宋女士A保險公司與該小額貸款公司沒有任何形式的合作,并善意提示宋女士提高警惕,建議保留好與該小額貸款公司工作人員聯系及轉賬支付等相關記錄或單證,如有必要可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避免個人財產安全權受到侵害。
案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是合同詐騙罪的重要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案中,小額貸款公司中的不法分子利用宋女士急于用錢的心理,以貸款必須先購買保險為由騙取錢財,獲取“保費”后利用技術手段偽造出A保險公司的保單,以此蒙騙宋女士,并妄圖將風險轉嫁到A保險公司,嚴重侵害了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并損害了A保險公司的聲譽。
風險提示:
以此為鑒,保險消費者需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與辨別能力,通過正規的渠道購買保險。
(一)通過正規渠道投保,可選擇保險公司官方網站、官方公眾號、手機官方軟件、正規保險公司的保險銷售人員、正規保險公司的客服大廳或分支機構,以及正規保險中介投保;投保成功后可撥打保險公司官方客服電話進行核實查詢保單是否真實有效。
(二)投保轉賬時,注意保費收款賬戶是否為保險公司,收款賬戶名稱為銷售人員或其他個人名稱時,堅決不能劃轉保費,并且保險消費者應避免將大額現金保費通過銷售人員代為繳納,確保現金安全。